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遗体捐献登记手续及条例学习(七五普法)

浦东新区办理遗体(角膜)捐献登记手续

一、项目名称:

办理自愿捐献遗体(角膜)申请登记 

二、服务范围:

浦东新区范围内自愿捐献遗体(角膜)者的申请、登记及有关问题的咨询。 

三、办事依据:

《上海市遗体捐献条例》(20001215日上海市第十一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四次会议通过) 

四、遗体捐献接收单位:

1.第一登记接收站  

复旦大学基础医学院

地址:医学院路138号(200032

电话:54237009    54237031(晚)

2.第二登记接收站  

上海第二医科大学

地址:重庆南路227号(200025

电话:63846590-776211

3.第三登记接收站   

同济大学医学学院(沪北校区)

地址:共和新路1238号(200070

电话:56626129

4.第四登记接收站   上海中医药大学

地址:浦东新区蔡伦路1200号(201203

电话:51322075

5.第五登记接收站

上海第二军医大学

地址:翔殷路800号(200433

电话;25074383

6.第六登记接收站

上海职工医学院

地址:梅陇路21号(200237

电话:64773528-2211

7.上海市红十字眼库

复旦大学附属耳鼻喉科医院

地址:汾阳路83号(200031

电话:64377134-220

8、上海铁路中心医院眼库

地址:延长路301号(200072

电话:56770588-3594 

五、办理程序:

1、带好身份证来浦东新区红十字会领取遗体(角膜)捐献申请登记表。如行动不便或其他原因,也可电话申请邮寄表格。

2、按要求填妥登记表,执行人签字后备齐三张2寸或1寸标准照片(如同时办理角膜捐献者须备六张照片)。经红十字会审核后收回表格,发放回执,纪念证和捐献卡。

3.请自愿申请遗体捐献者妥善保管好纪念证和捐献卡,如必要随身携带捐献卡。

4.自愿捐献遗体者逝世后,捐献人委托的执行人立即按捐献卡上的电话号码通知接收站,同时办理注销户口手续。 

六、办理时间:

周一至周五(国家法定节假日除外),上午:900-1130  下午:100-500 

七.办事地点:

浦东新区德平路28916楼,邮政编码:200136 

八.咨询电话:

上海市红十字会志愿服务部:62478117

浦东新区红十字会办公室:58467172

 

 

附件:《上海市遗体捐献条例》学习

一、《上海市遗体捐献条例》的适用范围、主要作用是什么?

   1、适用于本市范围内捐献遗体的行为及其管理。

  2 、规范了遗体捐献过程中的登记、接受、变更、撤销

等程序与操作,但不涉及遗体接受前死亡标准的确定。

  3、规范了接受单位应尊重捐献人的意愿,捐献遗体只

能用于医学教学、医学科研和角膜移植,不得用于医学科学以

外的其他用途。

二、开展遗体捐献的法定登记机构有哪些?

   1、各遗体、角膜接受单位。

  2、各区县红十字会。 

三、遗体捐献应坚持哪些原则?

   1、自愿原则:①捐献人生前明确表示捐献意愿并办理登记手续的;②生前未办理捐献登记手续,也未明确表示反对捐献的自然人死亡之后,由其近亲属办理捐献手续(近亲属:父母、配偶、成年子女、法定监护人);③捐献人表示捐献意愿并办理登记手续的,可以自由地变更或撤销登记;④捐献人可以自由地确定捐献遗体的全部还是部分,可以自由地指定遗体的接受单位。

   2、无偿原则(包括无偿捐献和无偿利用)。

   3、应用于医学科学原则(捐献遗体只能用于医学科学事业) 

四、从事遗体捐献接受工作的单位,应当具备哪些条件?

  1、有开展医学科研、教学业务能力的医学大专院校、医学科研单位以及医疗机构;

  2、有专门从事遗体接受工作的机构和人员;

  3、有与开展遗体捐献接受工作相适应的设备、场地。

 开展遗体捐献接受工作的单位,受市红十字会委托后,方能开展遗体捐献接受工作。

 

上海市浦东红十字医院

2019年11月